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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取消“小地塊”城市更新
發(fā)布日期:2018/8/17 10:58:25 | 瀏覽次數:7819 來源:
深圳市取消“小地塊”城市更新
深圳市規(guī)土委發(fā)布《關于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拆除范圍用地面積事宜的通知》(深規(guī)土〔2018〕629號),自《通知》發(fā)布之日起,暫停收文受理拆除范圍用地面積小于10000平方米的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對于已經收文受理及已經列入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的拆除范圍用地面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城市更新單元,可繼續(xù)按照《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暫行措施》(深府辦〔2016〕38號)等城市更新政策辦理。